一、公司设立网络传销信息监测点:由业务负责人担任监测人,一旦发现涉传信息,及时处理。

二、自我审查制度:监测人通过对关键词过滤、敏感词屏蔽等手段开展自我审查制度,净化网络空间环境,努力构建无传销网络;加强对涉传用户清理,严禁平台用户利用网站、平台从事传销标的展示或宣传,拒绝为传销活动提供网络宣传、信息储存、网络支付等服务业务;发现涉嫌传销用户及时通报执法机关,并配合执法机关对涉嫌传销行为进行追踪调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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